专升本录取新生档案转递须知:1. 学生档案现在高职(专科)院校存放的,由现高职(专科)院校按有关规定发至我校。如须开具《调档函》的,则在入学报到后找所在学院辅导员开具,再由学生本人或亲属前往办理。 2. 学生档案在生源地人社局或人才服务中心存放的,须等收到录取通知书,或者来我校报到后再办理档案转接事宜。 3. 退役大学生士兵档案如现存放于其入伍地退役军人事务局的,须等来我校报到后开具《调档函》,由
2. 学生档案在生源地人社局或人才服务中心存放的,须等收到录取通知书,或者来我校报到后再办理档案转接事宜。
3. 退役大学生士兵档案如现存放于其入伍地退役军人事务局的,须等来我校报到后开具《调档函》,由学生本人或亲属前往办理。
1.转接档案请使用中国邮政EMS快递或机要邮寄。
2.保证档案材料齐全、目录填写完整,并保持封条完好,如有拆封或封条破损情况,学校将拒绝接收。
通信地址: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擎天树街58号 学生处档案室(录取专业名称 学生姓名)
联 系 人:袁老师
联系电话:0431-84552204
邮 编:130117
注:1.通信地址括号内请备注【录取专业名称及姓名 如 电子商务(专升本)王**】2.如须选择或填写地区:吉林省-长春市-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
源自:长春财经学院招生就业处